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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午休、延迟下班时间…夏天工作时间调整你愿意吗?

2018-07-16

72%用人单位不调整夏季工作时间

参与本次调查的网友中,有72%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单位并未调整工作时间,仅有20%的单位明确规定调整了时间。

37%网友希望调整工作时间

你希望调整夏季工作时间吗?这个问题可在网友中引起了激烈争论!而调查显示:

46%不希望调整工作时间

37%希望调整工作时间

17%表示情况而定

其中,支持调整的网友们主要认为,随着夏季白昼变长,调整作息、适当推迟下班时间也无太大影响,只要总的工作时间不增加就行。

反对的网友则多数出于家庭或交通原因,觉得调整时间会打乱原本规定的生活节奏。

当然,网友们普遍认为,除去普通的职工外,有一类职工的工作时间调整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辛勤的户外工作人员。“基本上,很多户外工作比如工地施工、生产都有明确规定,在温度最高的时候要停工避开。至于像交警之类无法缺岗的工种,其实可以通过做好高温保护、多人轮岗的形式,加强对职工的保护。”一位网友留言说。

午休时间,会真正休息的人仅为51%

调查显示,如果拥有午休时间,仅有半数人会选择真正午休,15%的人会选择安排时间做自己的事情,11%会继续工作,其他人则表示如何安排时间会视情况而定。

单位调整工作时间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吗?

如果职工对于企业调整的工作时间不认可,能否“自顾自”在午休时间工作再按调整前的时间下班呢?

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特邀专家:唐毅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Q1

高温日,用人单位调整作息时间需要经过职代会同意吗?

根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以及改革改制中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变更的方案;”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是以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进行调整的,应当将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如果用人单位是通过修改规章制度的方式调整工作时间的,则应接受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实践中,当用人单位做出的工作时间调整明显有利于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从管理效率出发,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程序

Q2

用人单位延长午休时间,可否要求职工延迟下班或其他时间工作?

我们倾向认为,这类在职工之间存在争议的调整需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后再做出决定。最好是以职代会的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再做出调整。

如果职工的多数意见是不希望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也没必要强制推行新的规定。如果绝大部分职工愿意接受这样的调整,则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整,那些不愿意调整的职工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Q3

若职工不认可用人单位调整的工作时间,可否按原工作时间工作及上下班?

有的职工会提出异议,为什么我没有同意单位的调整,却要“被代表”呢?其实用人单位管理职工是将职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不可能每一次调整都百分之百照顾到所有职工的想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我们当然希望用人单位的每一次调整都能面面俱到。但当用人单位的调整无法得到所有职工支持时,起码得履行民主程序,让调整代表绝大多数职工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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